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并同步开展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遴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28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6〕2号)要求,组织学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教育部专项课题申报
本课题面向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等主体,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教育部重点课题拟支持60项,教育部一般课题拟支持200项,研究周期均为1年。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发布的课题申报要求、选题指南等规定,精心组织申报工作。
(二)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遴选
省级课题在教育部专项课题基础上适当放宽申报要求,突出校地协同、校校协同,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省级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拟支持30项,一般课题拟立项60项,研究周期均为1年,立项后将给予相应研究指导与成果推广支持。
2.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第一主持人可由中小学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或高校教师担任,主持人须具备3年及以上科学教育相关研究或实践经历,有基本的研究组织能力与成果积累,优先支持科学教育相关学科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或科学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申报人员如有承担省、市级在研相关课题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3.研究团队应至少包含高校科学教育相关领域学者或中小学教师,鼓励跨区域、跨学科、跨学段组建团队,推动高校与中小学深度协同开展研究、试点示范。团队人数(含主持人)不超过10人,每人限报1个课题(含参与),团队成员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备相应专业素养。
4.条件保障:省级课题为立项不资助课题,申报单位需为课题研究提供场地、设备、时间等必要支持,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实施;鼓励高校向合作中小学开放实验室、课程资源、专家资源等,推动资源共建共享。
5.支撑材料:已在各级智慧教育平台、科学教育数字化平台上线的课程、实验等数字资源,以及曾在科学教育领域获得的荣誉、表彰、突出成果可作为支撑材料,须提供佐证材料并确保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
6.选题方向:省级课题选题参照教育部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选题指南,结合我省科学教育发展实际、区域特色与学校优势自拟题目,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确保研究成果可应用、可推广。省级课题遴选将重点考察高校与中小学的协同深度、资源融通机制及成果应用价值。
7.课题第一主持人为高校教师的,由高校作为申报主体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教育部专项课题申报
各系部于4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汇总表》《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支撑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科研处。
(二)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遴选
各系部于5月6日前,将《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申报书》《省级科学教育协同创新课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科研处。
附件:教育部和省级课题申报材料
教科研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