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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08   浏览:

各系部、相关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 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见附件1-2),分为课程建设类项目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验收项目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项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围绕建设目标和任务执行的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形成的示范带动效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工作安排

到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集体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精品课等由学校组织现场验收,其他到期项目和阶段检查中的集体、重大项目等由学校组织校外专家网评,阶段检查中的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审核。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所需材料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5日-3月4日: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成果支撑材料,将材料上传到项目管理云平台,支撑材料建议制成汇编,总数不超过4个,每个文档不超过10M。上传截止时间:3月4日23:59。注意不要用错模板,到期结项的教学研究类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使用专用模板。

系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上传材料,使用院系管理员账号查看材料上传进度。系部受理项目延期申请,3月4日将延期申请签字盖章(一式二份)送至教科研处。

相关负责人(另行通知)于2月29日前将典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2.3月5日-3月13日:学校组织现场验收和网评。

3.3月14日: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材料。

4.3月15日:系部汇总含评审专家签字的纸质版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一式二份)送教科研处,教科研处办理盖章手续后领回。

5.3月16-19日:项目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扫描制成PDF格式,上传至项目管理云平台,同时将原上传的未盖章版本的报告删除。支撑材料若无修改,则无需再次上传。上传截止时间:3月19日23:59。

教科研处汇总本次检查验收情况,撰写验收执行报告。

6.3月20日:完成本次检查验收所有材料的网上报送,完成验收执行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所有到期项目(省教育厅无特殊说明的,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两年)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同时提交整改方案和项目推进计划,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项而本次未参加结项或未能结项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查询报销记录后,在经费使用情况中写明支出明细、用途和金额。

4.课程类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提供的链接能进入课程门户,如果点击链接不能直接进入课程,应提供登录账号和密码。

五、其他事项

项目综合管理云平台(最新地址):

https://ahxmgl.ahou.edu.cn/AnEduPlatProjManage/

教科研处邮箱:hyjkyc@163.com

联系电话:李田圆  62529334

附件:1.2024年省级质量工程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

2.2024年省级质量工程阶段检查项目一览表

3.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模板

4.申报指南(2020-2022)

5.材料上传说明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