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国家 > 正文

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结题材料报送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14   浏览:

一、重点(含重大转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一)首次申请鉴定的项目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2.成果简介2份;

 3.财务明细2份(需加盖财务章,1份原件,1份复印件);

 4.经费预算表复印件1份(如按照新的资金管理办法调整过预算,需同时提交预算调整审批材料);

 5.最终成果5份(要求匿名);

 6.最终成果查重报告2份(第一页即可,需加盖查重单位公章或单位科研处章,以论文集形式结项的,已发表的论文可不必查重,未发表的论文仍需要查重);

 7.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需提交修改说明2份(说明该最终成果与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区别及具体修改情况);

 8.光盘一张,要求刻录最终成果(word版)、成果简介(word版),阶段性成果(word版或PDF版等各种版本均可)、查重报告全文(一般为PDF版),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需提交博士论文原文(PDF版)和修改说明(word版)


材料审查需注意的地方:

 1.结项审批书需用最新的,20171月修订的,根据执行的管理办法(2007年或2016年)选择使用,上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2.成果字数以万字为单位,计算字符数(不计空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获奖情况栏填省部级及以上的奖励,其他的不用填写

 4.转摘、引用情况要注明篇数,如:新华文摘1、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人大复印资料3、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4

 5.经费支出是否有不合理之处,如不符合要求,一律不予办理结项;

 6.用于鉴定的匿名成果只需要有名称,不能出现课题批准号和单位、类别等信息;

 7.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意见栏必须签上明确意见,盖章;

 8.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按照提示要求如实逐项填写,没有的可以不用填。比如,项目不是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申报的,不用填写“最终成果是否在博士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审核意见。

 

(二)申请免鉴定的项目

     首先确认是否符合免鉴条件: 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的;②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全国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用的;③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1.  首次申请鉴定的项目需提交的材料中除第5个最终成果5份不需提交外。其他材料同上。

 2.  证明材料汇编一式两份。(1)省部级领导批示的,一般还需提供相关承办部门的采纳证明,采纳证明必须明确成果的作者、所属的项目、采纳的单位和具体应用情况,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2)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的,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科研处章以资证明;入编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的提供要报首页复印件;(3)涉密的,应提供相当于省部级保密局的涉密证明。


(三)批复修改复审的项目

    应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在一年内提交修改后材料,包括:

 1.纸质修改说明2份,修改说明里要写明项目批准号和项目名称,并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

 2.电子稿(包括修改后的成果和修改说明,均要word版)发送我办邮箱ahskghb@126.com


(四)批复修改后重新鉴定的项目

 1.同首次申请鉴定的项目,所有材料均需上报

 2.另加修改说明2份(梳理第一次鉴定专家的评审意见,具体说明课题组具体修改完善情况)


二、后期资助项目

(一)2015年及之前项目

 纸质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含详细修改说明、财务明细账)。

 2.最终成果书稿3份(匿名);

 3.最终成果查重报告1份(第一页即可,需加盖查重单位公章或单位科研处章);

 4.基于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立项项目另加提交重大修改说明

 5.光盘1张,刻录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材料要求是word版,除财务明细和查重报告):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查重报告全文、 详细修改说明、财务明细账等,基于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立项项目还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出站报告原稿和重大修改说明。


(二)2016年及以后项目(分两步走,先鉴定后结项)

 鉴定:

 1.鉴定申请表1份(含详细修改说明)

 2.最终成果书稿3份(匿名);

 3.最终成果查重报告1份(第一页即可,需加盖查重单位公章或单位科研处章);

 4.基于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立项项目另加提交重大修改说明

 5.光盘1张,刻录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材料要求是word版,除财务明细和查重报告):鉴定申请表、最终成果、成果简介、查重报告全文、详细修改说明等,基于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立项项目还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出站报告原稿和重大修改说明。

 结项:经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通过后发成果至出版机构,由出版机构开具出版证明,项目负责人与出版机构签订正式出版合同,之后报送结项材料。

 1.结项审批书1

 2.出版证明1

 3.出版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责任单位公章)

 4.财务明细表1

 5.光盘1张,刻录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审批书为word版,其余扫描为PDF版)。

三、重大项目

 1.结项审批书1

 2.最终成果3套(匿名)

 3.最终成果简介2

 4.财务明细表1

 5.最终成果查重报告1份(第一页即可,需加盖查重单位公章或单位科研处章,如成果字数特别多不便于查重,单独联系我办)

 6.光盘1张,要求刻录最终成果(word版)、成果简介(word版),阶段性成果(word版或PDF版等各种版本均可)、查重报告全文(一般为PDF版),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需提交博士论文原文(PDF版)和修改说明(word版)刻录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材料要求是word版,除财务明细表)

 如申请免鉴定的,另备申请免鉴定证明材料汇编1份,其他材料同上。

 如最终成果丰富,材料非常多,可申请会议鉴定,不必寄送材料。具体咨询省社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