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8年以前(含2018年)我校教师主持的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研修项目、学科(专业)拔尖人才项目等未结题的安徽省教育厅人才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1.《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附件3)。请按附件3中的要求制作,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结题报告、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4.国内访学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访学结业证明。
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5.附件2按照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附件3请用A4纸胶装。
三、时间安排
1.9月21日-10月20日:准备结题验收材料(附件2-3),报送纸质材料(附件2一式二份,附件3一式一份)至教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科研处邮箱(hyjkyc@163.com)。
2.10月21日-10月28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3.10月29日-11月2日:校内公示。
联系人:李田圆,联系电话:62529334,QQ:70164001
教科研处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安徽省人才项目结题验收材料.zip